为进一步保障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对一起定性存在争议的盗窃案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利用无人机技术,高效、全面反映案发现场全貌,及时补充完善证据,提高办案质效。
监督与办案并行
受理杨某某盗窃案后,检察官经审查发现,杨某某盗窃的物品为仓库内的铁路废旧器材,但该仓库位于铁路某工区院内,杨某某将废旧器材装车带离仓库还未离开工区院时被查获,对于杨某某是否已转移占有,该案是否既遂存在一定的争议。针对公安机关未对案发现场进行勘验,且该案证据链不够完善的问题,承办检察官与侦查人员及时沟通,了解取证瑕疵原因,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提出纠正意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提高司法效率。
补充与核实并重
为进一步完善证据,检察官决定对该案开展自行补充侦查,用无人机对案发现场全貌进行航拍,利用无人机视野开阔、立体航拍、高清摄像等优势,直观地对涉案现场状态拍摄取证,极大缩短了现场勘验时间,打破了地理、环境等因素的限制。通过现场勘验,案发仓库的位置得以清晰呈现,综合审查案件事实已查清,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已转移占有,构成盗窃罪既遂,有效指控了犯罪。
图/检察官利用无人机拍摄获得的现场示意图
下一步,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高质效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