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检察机关与律师协会在公益诉讼领域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市检察院、市律师协会联合签署《关于加强协作配合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就双方建立联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定期交流培训、共同普法宣传等作出规定。
一是加强沟通联系,双方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交流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公益诉讼相关问题。
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引导律师开展工作时同步排查公益诉讼线索,并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律师协会派员参加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议或者公开听证会议,并受邀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公益诉讼工作会议、调研、培训等活动。
三是积极推动双方内部交流培训,参加对方组织的岗位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围绕公益诉讼法学研究前沿或实务问题开展研讨交流,共同提高公益诉讼业务能力。
四是检察机关和律师协会可以联合开展公益诉讼普法宣传活动,共同举办以公益诉讼为主题的检律辩论赛等,相互推送公益诉讼工作信息,在本地媒体和各自官方网站上宣传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等,扩大公益诉讼社会影响力。
今后,市检察院和市律师协会将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构建相互促进的新型检律关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稳步健康发展,共同为美丽、健康、法治珠海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