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不留死角,6月16日上午,新会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蒋某达涉黑案的一名漏犯案件。该案由新会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案情摘要
经查,被告人陈某参与蒋某达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陈某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先后实施两宗故意伤害行为致两名被害人达轻伤二级;以到场助威方式参与敲诈勒索得款2万元,其从中分得500元;因口角问题纠集多人聚众斗殴。被告人陈某在蒋某达案发后潜逃,于2020年1月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
被告人陈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参与了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新会法院对被告人被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对指控的事实出示了相关的证据,经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了意见。此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现场
扫黑除恶新检在行动
新会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最高检“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要求,严格按照“六清”行动要求,紧扣任务时间节点,始终保持决心不变、责任不变、力度不变,始终保持要求不降、标准不降、效果不降,以决战决胜姿态全力以赴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