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积极做好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助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统筹
全市检察机关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清醒认识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推进。市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全市检察机关的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整体部署和落实,并制定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和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和动员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采取最有力举措、执行最严格要求,全力参与疫情防控。
二、充分发挥职能,推进群防群控
全市检察机关密切关注、及时跟进涉疫情违法犯罪,依法严惩扰乱市场秩序、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以及制造、传播涉疫情谣言等犯罪,严厉打击“暴力伤医”违法犯罪,协助和督促羁押监管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维护稳定大局,保障疫情防控有序推进。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注意发现野生动物保护中存在的监管漏洞,注意发现生鲜、肉类市场检疫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开展源头防控。
三、加强内部防范,压实工作责任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两级检察机关和市院机关各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两级院按照“外防输入、内防传播”的原则,认真做好机关内部疫情防控,落实全市检察机关每日“零报告”制度,做好全体检察人员春节假期期间的外出登记报备,密切掌握检察人员返回后的健康状况,并认真做好机关办公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做好食品安全、卫生消毒、体温监测等工作。
四、加强信息宣传,引导科学应对
市院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及时发布权威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加强疫情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工作,并要求检察人员严肃工作纪律,科学理性对待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带头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营造科学理性的舆论氛围,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