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两起涉口罩刑事案件。
案件一:1月25日,三名犯罪嫌疑人到东莞长安镇乌沙社区某商店购买口罩,拿到口罩后,假装用手机扫码支付然后迅速离开。被害人李某某发现未收到付款随即追出店外,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掏出手果刀将李某某左手划伤。1月28日,公安机关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案件二: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在网络上声称有口罩批发出售。1月27日,被害人廖某某通过微信添加黄某某为好友,拟购买口罩,随后通过微信转账分三次向黄某某共转账三万余元。黄某某收款后即删除廖某某的微信好友并失去联络,后将转账款项用于赌博挥霍。1月30日,黄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发后,东莞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由第二市区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向公安机关详细了解了具体案情和证据收集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侦查取证建议,确保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快捕快诉。
接下来,东莞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各类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