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群众,司法为民<\/strong><\/p>\n 心中有人民,脚下有乾坤。人民检察官只有厚植为民情怀,才能践行司法为民责任担当。2016年12月,黄某林违规占地建设厂房被法院裁定强制执行,但4年没有拆除。她调查了解情况后,认为黄某林虽然违规占地建厂,但所办公司已成长为当地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在职员工200余名、拥有注册商标2个、专利10件、软件著作权10件,属市A级纳税企业,如立即强拆,将会导致员工失业,企业因停产而背负高额违约赔偿金倒闭。保企业就是保就业,保就业就是保民生,在她和法官沟通和多方协调下,2021年1月黄某林自愿签订延期四个月拆除违章建筑的承诺书,最终避免了因盲目强拆而致民营企业倒闭的风险,在助推“六稳”、“六保”的同时,实现“案结事了”。<\/p>\n
寮步镇某村委占用331.5平方米农用地修建文化活动中心,她多次上门向村民征求处置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圆桌会议”,最终以调整土地空间规划的方式,将村民希望保留活动中心的想法落实了下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后,她主动深入到市残疾人联合会,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成功为两名残疾人提供支持起诉法律保障,并在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p>\n
正是胸中有正义,心里有人民,她4次获赠当事人褒奖锦旗,收到的感谢信更是无数。2021年,她被推选为中共东莞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党员代表。昂扬的斗志和扎实的本领,她把党代会的各项部署贯彻落实到办案第一线,守公正、护正义、勇担当。<\/p>\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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