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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问题研究
时间:2013-12-10  作者:杜国强 刘宏成  新闻来源:检察研究  【字号: | |

  ——以珠三角地区农村城市化进程为切入点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中央政法委在2009年中国体育竞彩网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中国体育竞彩网政法机关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最高人民检察院也于2010年2月5日专门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这是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也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具体要求。社会管理的重点在基层,检察事业的发展也在基层,大力推进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联系群众、贴近群众的优势,在推动社会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中具有战略性的意义。本文以珠三角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就基层检察院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略抒管见。

  一、珠三角地区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自1978年以来,珠三角地区凭借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政策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中国体育竞彩网乃至中国经济改革、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龙头。2009年末,珠江三角洲地区常住人口4786.24万,其中城镇人口3822.23万,城市化水平达到79.86%,远超同期中国体育竞彩网平均水平46.59%。高速的农村城市化进程给珠三角地区经济和社会结构带来了深刻变化,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新问题。

  (一)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愈演愈烈

  近年来,随着珠三角地区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村的城市化建设与改造进程也在不断加快,它提升了农村的整体形象,使经济朝着更深更广的领域发展,但另一方面它也为农村基层组织的职务犯罪提供了滋生土壤。究其原因,一是随着农村征地拆迁日益增多以及国家对农业、农村、农民扶持力度的进一步加大,村官经手各种款项数额巨大,极易诱发他们的贪欲,特别是在农村城市化改造过程中涉及土地批租、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工程项目发包与建设等等,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引发职务犯罪;二是农村基层组织干部本身法律意识淡薄,政治思想素质不高;三是村级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存在漏洞,对村基层组织干部监督不到位。致使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愈演愈烈,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因此如何预防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

  (二)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

  土地问题始终是农村和农民的根本问题,而城市化运动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大规模的“圈地运动”,并由此给失地农民的生活带来深刻变化。特别是当前征地拆迁补偿不到位的问题非常突出,造成了政府与失地农民和拆迁户之间的矛盾,干群关系对立,引发集体上访,甚至流血冲突。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农民上访案件中60%是因征地矛盾引发的,这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大隐患。

  (三)劳资纠纷及与之相关的违法犯罪越来越多

  近年来珠三角地区乡镇企业发展迅猛,是推动珠三角农村城市化进程的主力军,但乡镇企业发展本身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许多从业人员由于缺乏法律专业知识,在签订合同时屡屡上当受骗,也有一些由受害人转而成为犯罪人,其中不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现象,一旦锒铛入狱则后悔莫及。另外,因乡镇企业而引发的劳资纠纷事件也时有发生:一些企业随意扣留外来务工人员的身份证、暂住证,克扣、拖欠工资或欠薪逃逸;缺乏必要劳动保护措施,发生事故推卸责任;等等,严重侵犯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进而引发集体上访或暴力讨薪事件,成为当前珠三角地区农村城市化进程中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四)流动人员犯罪率居高不下

  近年来,随着珠三角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进入中国体育竞彩网,流动人员满足了城市经济建设对劳动力的强烈需求,但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一定的压力。流动人员离乡背井来到城市的唯一目的就是“淘金”,但是由于他们自身的知识水平和生存技能等基本素质不高,大部分人只能从事收入较低、要求不高的行业,有些人根本找不到工作或处于弹性就业状态,面对繁华富裕的城市生活和自己生活境遇的极大反差,极易心理失衡;另一方面,城乡差距和社会歧视使他们对所在城市缺乏归属感和认同感,远离家乡也意味着远离了熟人社会的道德和人际约束,外在约束弱化,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以广州市为例,近年来每年外来流动人员批捕数占批捕总数比例都达到60%以上,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因此如何加强预防和控制流动人员犯罪也是检察机关不可忽视的问题。

  (五)群体性事件呈多发态势

  随着珠三角城市化水平的不断发展,公民民主、权利意识的觉醒,给整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并导致一系列新的矛盾与冲突,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其主要原因:一是因基层民主建设不完善引发群体性事件。以2011年9月中国体育竞彩网省陆丰市的“乌坎村事件”为例, “乌坎村委会换届选举即存在不公,以致成为此次事件中村民质疑和不满的主要问题之一”;[1]二是基层组织的建设和管理不到位,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2011年6月发生在中国体育竞彩网省增城市的“新塘事件”。外来人口的涌入导致了治安状况的恶化,本地居民为了解决治安问题,雇请了大量的本地无业人员充当“治安员”,而“治安管理人员执行任务时的简单粗暴做法,造成了孕妇倒地受伤”,[2]成为整个事件最重要的导火索。三是外来人口之间及与本地居民之间因社会经济文化背景差异以及争夺资源而形成的社会族群对立也往往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因此,检察机关也要加强对群体性事件背后存在的违法犯罪问题进行监督。

  (六)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珠三角地区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对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重危害。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为此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措施,但从实际效果来看,仍然是差强人意。目前,珠三角环境污染特征正在发生重要转变,区域性、复合型、压缩型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珠三角部分城市江段和河涌污染严重,给排水格局缺乏统筹,区域内跨界水体污染问题突出。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巨大,在城市间输送、转化、耦合,导致出现细粒子浓度高、臭氧浓度高、酸雨频率高、灰霾严重等现象。县、镇、村的生活垃圾普遍没有得到无害化处理,区域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侵占大量生态用地,城乡绿色空间破碎化严重,生态系统结构单一,区域生态安全体系亟待维护。[3]因此,加大对环境的保护力度和对环境污染行为的处罚力度已是刻不容缓。

  二、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指导原则

  1、法治原则。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意味着职能的延伸。延伸检察职能,是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4]与检察机关的其他职能相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依法进行,以法治原则为基本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设定一条工作底线,必须依法而为。而法治原则的运用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在职能范围上要依法行使,在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权限内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第二,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时必须依法进行。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绝不能为了求新、求快、求亮点擅自突破法律界限,随意创制和乱作为,否则短期可能会有些掌声,但长期将会贻害匪浅。[5]

  2、服务原则。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检察工作只有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才具有生命力,只有从大局的高度审视、思考和谋划检察工作,找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结合点、着力点和创新点,才能使检察工作符合大局的需要。另外,倡导服务绝不是淡化检察职能,而是要解决好方法和策略的问题,发挥服务职能必须以办案为中心。

  3、以人为本。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必须以党的群众工作基本理论为指导,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目标,联合政法各部门和基层组织,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从事联系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检察工作的最高位置,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社会治安、文明执法、贪污腐败等社会转型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立足检察职能。全面并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面参与并积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备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弘扬法治精神,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司法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从而提高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5、协调原则。要紧紧围绕检察职能和社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尤其是要根据珠三角地区特有的政治、经济环境和条件,立足实际,积极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既要保持检察工作的独立性,也要充分运用和发挥其他职能部门的作用,综合运用各种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堵塞社会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漏洞,解决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彻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三、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方式和主要内容

  (一)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方式

  对于基层检察机关来说,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内部管理制度创新。即积极探索检察权运行的新方式,创新检察机关自身的管理制度,合理配置检察机关的人力、物力资源,为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能力提供制度上的保证。当前应全面推进派驻街镇检察室的建设,实现检力下沉,进一步贴近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更好为群众排忧解难,这是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二是外部管理制度创新。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对执法、司法的监督,发现各种社会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并针对这些问题开展调研,有针对性地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督促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而促进管理创新和相关制度的完善,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

  1、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的打击与预防

  (1)加强对基层组织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基层人民群众的反腐败意识教育,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打下牢固的反腐败群众基础。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工作经验和优势,认真贯彻党中央提出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反腐败斗争应遵循的方针,结合珠三角地区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反腐败的工作实际,对村官进行大规模法制宣传,提高广大农村基层组织干部的道德素养和廉洁意识和水平,强化基层组织干部的廉洁意识,在农村基层组织中构筑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职务行为。要认真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城市化建设与改造问题,加快推进与农村城市化建设与改造过程相配套的制度建设,以健全的制度规范农村基层组织干部的职务行为,以健全的制度防范权力的滥用以制度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以合理社会利益调节机制来压缩权力空间,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目的。

  (3)拓宽渠道,加强监督力度。促进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保证农村城市化建设与改造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能公布于众,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廉政建设。除了政府监督外,还有合理借助公众和传媒的力量实行政务全程公众监督,使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始终处于公众监督的阳光之下,防止腐败的滋生。

  (4)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力度,坚持打击与预防并举。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打击力度,是预防职务犯罪最有力度最能体现成效的办法。实践证明,加大打击力度,能有效遏制职务犯罪高发多发的势头,发挥惩一儆百的震慑作用。司法机关既要服务大局,又要维护社会稳定,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将职务犯罪扼杀在摇篮里,做到防患于未然。

  2、严厉打击征地拆迁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当前在城市化进程中因征地拆迁引起的社会矛盾最为尖锐,为解决好这一敏感问题,理顺群众情绪,促进社会和谐,检察机关需要做到:

  第一,严格执法办案,这是履行一切检察职能的本源和归宿。对于土地及拆迁领域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严厉查处,并结合办案,开展警示教育、预防咨询、预防调查、案件剖析等工作,建立和完善犯罪预防机制。

  第二,对于土地及拆迁领域出现的违规行为,要履行监督职能,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行政。通过提出检察建议、向相关单位提供预防咨询、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等,着力推进渎职侵权犯罪的预防工作。

  第三,对于土地及拆迁引发的控申信访案件,要妥善处理,健全完善涉检信访工作模式。对上访老户和缠访闹访的上访人,要充分进行释法说理工作,并积极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稳控工作。与此同时,要加强举报宣传,对于符合条件的线索,及时予以核实,强化法律监督。

  3、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纠纷

  由于珠三角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领先于群众的城市意识进程,企业法律意识及社会责任意识相对滞后,而务工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尚待加强,致使劳动争议频发,产生了大量以农民工劳资纠纷为典型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对于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第一,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等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教育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理性表达个人诉求、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二,以抗诉为重心,同时规范开展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工作,保护用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积极开展对民事执行、民事调解的监督,对于确有问题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积极尝试以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等形式予以监督。

  第四,对于劳动争议领域出现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积极调研,提出制度性的建议,消除劳动争议隐患。

  4、加强对流动人员犯罪的预防与监管

  第一,广泛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掌握流动人员犯罪的动态。为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员犯罪提供有效指引。

  第二,在流动人员管理和社会保障方面,运用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满足流动人员的合理诉求,推动社会融合。

  第三,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解决社会综合治理的根源问题。检察机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着力解决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的整治开发、服务管理与协调发展。

  5、加强对珠三角地区基层民主建设的监督

  城市化进程中基层民主建设和监督成为新时期社会管理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应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城市化进程中基层民主建设和监督发挥应有的作用。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民主、法制意识。检察机关应立足自身职能,重点通过对《宪法》、《选举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法制宣传力度,引导基层民众在参与民主实践中正确行使选民权利和履行选民义务,自觉抵制贿选和强拉选票等违法行为,强化基层工作人员依法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和参选人员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和能力。为增强监督实效,可以通过设立驻街镇检察室与控申法律咨询服务点,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接受控告申诉,为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2)加强对选举的监督,增强选举的公信力。检察机关可以通过现场监督选举的方式,对整个选举过程实施全程动态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个别选举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行为,同时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制止各种影响村民自由行使选举权的违法行为,强化验票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增强选举的公信力。

  (3)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选举行为 。首先,通过立案侦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选举期间破坏选举,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其次,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及时进行澄清,依法维护受诬告、陷害者的民主权利,同时加强对诬告、陷害者的教育,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必要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充分发挥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代言人的作用,大力开展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污染问题,影响到人们的现实生活,也关系到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面对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的现实,应充分发挥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代言人”的作用,大力开展环境公益诉讼,这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体现。

  四、结语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立足于自身职能,联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才能发挥好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执法办案是基础,检察建议是重要手段。除此之外,还应以改革创新精神,适当延伸检察职能,以服务地区发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