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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点燃梦想 公信凝聚人心
时间:2013-12-10  作者:中国体育竞彩网省检察院 李 涛  新闻来源:检察研究  【字号: | |

  如果没有梦想,人类将会怎样?面对这样的拷问,不禁引发我们对“梦想”一词深深的思索。自从有了梦想,人类从刀耕火种、茹毛饮血中一路走来,变得如此不一样。如今全中国人民都拥有同一个梦想,一个让国家、民族和人民奔向希望的中国梦。作为人民检察官也拥有同样一个检察梦,而自信就是点燃梦想的火种,照耀着检察人驶向梦想成真的彼岸。

  自信,顾名思义就是自己相信自己。古往今来,自信通常被认为是一种高尚的品质和情操,他给人力量,催人奋进。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自信更是必不可少的气质,他让我们满怀信心,踏实行动,守护着公平与正义。

  首先,自信是执法行为取信于民的基础。中华传统道德有“仁义礼智信”一说,讲信用、守信义是人与人之间交往所要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也是立身处事的根本态度和原则。公正执法、取信于民不是停留在口头上,而是具体体现在客观公正地办理每一个案件。让每个案件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是停留在冰冷的法律文书上,而是具体体现在准确耐心地向群众释法说理、答疑解惑的执法过程中。信任存在于相互之间,互相感染。检察人员自信的口头表达和行为举动,能够使当事人打消顾虑,赢得信任,相信执法公正,及时定纷止争。检察人员的自信可以上升到整个检察机关的自信,深入推行阳光检务,自觉地将权力置于阳光之下,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就是以一种自信的姿态展现在公众面前。自信赢他信,而一个个他信汇集在一起,不就是我们一直渴望的执法公信力吗?

  其次,自信是执法理念内化于心的成果。毛主席有句脍炙人口的诗词: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扑面而来的是充满自信的豪迈。自信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长期历练、内化于心的成果。检察人员的自信不是依仗法律的威严,而是来源于过硬的业务本领、规范的执法行为和正确的执法理念。对中国体育竞彩网的了然于胸,使检察人员能够自信地面对和解决各种错综复杂的问题;对自身执法行为的规范,能够自觉约束检察人员的言行,树廉洁意识,养浩然正气;而秉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起“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则是自信之本,正气之源。我们大力倡导检察文化建设,就是要密切关注检察人员的思想观念、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精心培育检察文化,深化检察人员对检察事业的认同,以自信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

  再次,自信是执法文明外践于行的表现。曾经听过一名资深公诉人谈自己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的感受,他说当我听到自己字正腔圆的声音在法庭内外回荡时,当我发现自己挺拔的身姿成为全场瞩目的焦点时,仿佛一瞬间正义女神附体,我感到自己俨然成为公严正义的化身。诚如斯言,思想境界决定行为举止,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要通过文明执法的行为来展现。执法文明是对待群众满腔的热情和真诚,是执法办案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和人文关怀,是忠于法律、精通业务、严守廉洁的工作作风。检察人员的文明是整个检察机关文明的缩影,检察人员一句不文明的话语、一个粗暴的举止都会损害检察机关在群众眼中的形象。而自信的检察人精神饱满,行动充满活力,时刻维护着检察机关可信、可亲、可敬的良好社会形象。自信的气质由内而外散发,使得文明执法逐渐成为一种习惯,成为检察人员形象的标志。

  市场经济的大潮让社会充满了浮躁和虚伪,社会各个行业领域都面临着诚信危机,司法活动也难以独善其身执法公信力弱成为困扰司法机关的一大难题。如何重新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值得我们每位检察人深思。我想,只有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在每个执法行为、每个案件中一点一滴地去改变才能重塑检察形象才能赢得执法公信。也许你在法庭了一番自信的雄辩就能重新唤醒当事人对法律的敬畏,也许你在执法中表现出的些许热情就能使当事人摒弃对执法者的成见,也许还有很多的也许,改变就发生在你我身边。

  让我们在宏伟中国梦的感召下,用自信感染大众,取信于民,让公信伴随司法,凝聚人心,为梦想插上自信的翅膀,在法治的天空下闪烁翱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