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山市委党校原校务委员詹扬春(副处级)涉嫌受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一案,由中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对詹扬春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